你知道不動產權狀上面有記載有那些內容嗎?而房屋土地權狀和建物土地謄本的差別又是什麼呢?就由貸款通透過本文帶大家看懂房屋土地權狀!
權狀是什麼?

我們是採用土地登記制度,產權登記是以「登記生效」的原則,簡單來說就是「財產所有權登記」。
不動產物權在經過地政機關登記完成後,會發給權利人「所有權狀」作為憑證,這個憑證就是我們一般所說的「權狀」,權狀有土地所有權狀(土地權狀)」、「建物所有權狀 (建物權狀)」、「他項權利證明書」及「 停車位所有權狀(停車位權狀) 」等等。
權狀內容會記載著,在地政機關在登記完成時,不動產的所有權人、面積、持分、地號、門牌號等基本資料。
權狀在登記完成時,就交給權利人,每個權利只會發放一份權狀。如果遺失申請權狀補發需要公告30天。
如果建物跟土地登記給同一人,在權狀上權利人的資料會是同一人的資料。
如果建物跟土地登記給不同人,例如土地是爸爸的名字,而房屋是兒子的名字,那土地權狀上權利人的資料會是爸爸的資料,而建物權狀上權利人的資料會是兒子的資料。
台灣早期建物產權登記採「任意登記制」,如果建物是沒有辦理未存登記的建物,屋主擁有房子,就只會有土地權狀而沒有建物權狀。
地上權的房屋就會是只會有房屋權狀而沒有土地權狀。
延伸閱讀:
權狀有記載哪些內容?
土地所有權狀

(圖片來源:台北市政府地政局)
土地權狀的主要內容,有以下幾項:
權狀字號:地政機關核發權利書狀之字號。
發狀日期:地政機關核發權利書狀的日期。
所有權人及統一編號:土地所有權人的姓名和身份證字號
土地標示:
- 坐落 / 地號:土地所在的段別及地號,一筆地號對應一張權狀,有些建物所坐落的土地有好幾筆,所以該筆建物就會有幾張的土地權狀。
- 面積:土地的總面積。
- 地目:如為空白,表示為「都市用地」,地目的標示一般是「建」,「道」是道路用地。
權利範圍:表示該戶所持分的土地面積。
建物所有權狀

(圖片來源:台北市政府地政局)
建物權狀的主要內容,有以下幾項:
權狀字號:地政機關核發權利書狀之字號。
發狀日期:地政機關核發權利書狀的日期。
所有權人及統一編號:建物所有權人的姓名和身份證字號
建物標示:
- 坐落 / 建號:建物所在的段別及建號。
- 門牌號:這筆建物門牌號碼。
- 建築完成日期:以此判斷房屋的屋齡,需與使用執照上日期相同,建築物的完成日期會影響房屋折舊。
- 主要建材:鋼筋混凝土,鋼骨結構,或是磚造。建材會影響房屋折舊。
- 主要用途:主要分為商業用、住宅用等等,會影響到建物的使用限制。
- 建物層數 / 層次:「層數」的意思是這建物的總樓層,「層次」是所有權人所持有的那一個樓層。
- 面積:在權狀上標記為「面積」的部分是指主建物的面積,「附屬建物」如有陽台、雨遮或花台,則在權狀上會分別標示出來。「共用部分」指的則是公共設施面積,全部加總起來則為權狀登記面積。
- 附屬建物:這裡會記錄著陽台、雨遮或露臺的面積。
權利範圍:可看出所有權人是與他人共同持有,或是個別持有。若是「1分之1」,那就代表是權利人單獨持有;若是「持分」,則是與別人共有的狀態。
坐落 / 地號:需核對建物權狀座落的基地的地段、地號是否與土地權狀一致。
共有部分:這裡登記了公共設施的建號、面積和持分,另外也把停車位的車號及持分也標示出來。
權狀上的面積怎麼看?

總面積:就是「主建物」的面積,也就是房子的市內面積。
附屬建物面積:與主建物相連,但不在室內的面積。
共有部分面積:就是公設面積,是所有用戶一起分攤,但無法專用的面積。
車位:可見「車位」段落的說明,有的會包含在公社內,有的會有獨立權狀。
面積計算不是我們常用的 「坪」而是「平方公尺」 , 那麼如果要換算成坪數公式是 → 平方公尺 x 0.3025 = 1坪
公設比面積的公式為 : 擁有公共設施坪數 ÷ 總坪數/權狀坪數(總面積) × 100% = 公設比
公設通常分「大公」與「小公」。
「大公」由全體住戶共同分擔,例如大廳、健身房、配電室、機械房、蓄水池、水箱、空調室等。
「小公」則由 部分住戶共同分擔,如電梯間、通道、走廊、門廳等。有時車位又以「共用部分」顯示。

他項權利證明書

(圖片來源:台北市政府地政局)
他項權利包含:地上權、永佃權(2010年8月3日前發生)、不動產役權、典權、抵押權、耕作權和農育權。
他項權利登記則指上述權利的設定、移轉和內容變更登記。
在這些他項權利中,最常見的就是抵押權,當所有權人申請貸款時,向地政登記設定後,地政發給權利人的「債權憑證」。
內容會有權利種類、權利範圍、金額、利息、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擔保債權確定日期、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變更、債務清償日期變更等狀況,向登記機關申辦抵押權內容變更之登記。
以上的說明是「權狀」的內容,後續我們進一步介紹如何看懂「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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謄本又是什麼?跟權狀有什麼不同呢?
「謄本」和「權狀」一樣,也是分成「土地登記第X類謄本」和「建物登記第X類謄本」兩種。
謄本資訊包括「標示部」、「所有權部」及「他項權利部」。
「標示部」
是對於土地或建物的基本資料描述。
「所有權部」
是記載土地或建物所有權人的權利資料。
「他項權利部」
是記載土地或建物所有權人把自己的權利,設定給第三人的情形。
土地謄本內容有這20個項目
- 一、謄本類型
- 二、段別地號 / 建號
- 三、列印時間
- 四、資料管轄機關 / 謄本核發機關
- 五、標示部 / 所有權部 / 他項權利部
- 六、登記日期 / 登記原因 (標示部)
- 七、使用分區 / 使用地類別
- 八、公告土地現值
- 九、地上建物建號
- 十、其他登記事項
- 十一、登記日期 / 登記原因 / 原因發生日期 (所有權部)
- 十二、所有權人身分資料
- 十三、權利範圍
- 十四、當期申報地價
- 十五、前次移轉現值或原規定地價
- 十六、相關他項權利登記次序
- 十七、其他登記事項
- 十八、權利種類
- 十九、債權額比例
- 二十、擔保債權總金額
建物謄本內容會有下到項目
- 二十一、建物門牌
- 二十二、主要用途
- 二十三、層數
- 二十四、層次
- 二十五、總面積 / 層次面積
- 二十六、附屬建物用途
- 二十七、共有部分 / 權利範圍
如果想申請謄本可以參考這篇文章<地政的建物及土地的電子謄本要如何調閱?>
謄本所記載的範圍,是非常詳細,在進行房屋土地貸款時,都會調謄本來估價,因為比起權狀來說,是更加豐富且即時的。
謄本收費
計 費 項 目 | 計 費 方 式 | 金 額 |
登記謄本 | 1張 | 20元 |
地籍圖謄本 | 1張 | 20元 |
建物測量成果圖謄本 | 1張 | 20元 |
地價謄本 | 1張 | 20 元 |
異動索引 | 1張 | 20 元 |
異動清冊 | 1張 | 20 元 |
土地參考檔 | 1張 | 20 元 |
建物參考檔 | 1張 | 20 元 |
建物門牌查詢 | 1筆 | 10 元 |
人工登記簿謄本 | 1張 | 5 元 |
權狀QA
權狀遺失,不需要太緊張,因為如果只有權狀正本,缺少印鑑證明以及印鑑章,地政事務所並不能辦理過戶。
1.至地政事務所申請補發
2.填寫切結書
3.如委託他人辦理時填委託書
4.公告30日
5.公告期滿後即補發權狀。
如果有資金需求,可以參考房屋貸款方案內容說明
項目 | 房屋貸款 |
貸款條件 | 1.年滿18至65歲之國民 2.房子坪數15坪以上(北市12坪以上) 3.三年內無拒絕往來、呆帳、逾催或半年內有強制停卡者; 但若已清償者則視個人情況辦理。 |
貸款額度 | 貸款金額視房屋市值估價而定。 一般可貸8成左右 |
貸款年限 | 1-40年 本利攤還型:最長40年, 提供最長3年的繳息寬限期(依個人情況而定) , 寬限期內只還利息不用攤還本金,讓您還款更輕鬆。 |
貸款利率 | 1.8%~2.5% (本貸款利率需視借款人相關條件而有不同 )。 |
檢附文件 | 雙證件(身份證+健保卡或駕照) 收入證明 在職證明 戶籍謄本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如果是要轉貸需提供房貸最近一年繳款明細 (存摺封面及內頁記錄或繳款收據或銀行對帳單) |
對保所需文件 | 房貸合約書,裡面會載明貸款金額、地址、房貸利率與年期 抵押權設定同意書 撥款委託書 土地、建築改良物抵押權設定契約書 金融扣款委託書 火險地震險購買 |
相關事項 | 三年內有拒絕往來、呆帳、逾催或 半年內有強制停卡者無法申請; 但若已清償者則視個人情況辦理。 *以上推薦之銀行核發金額與利率依個人條件有所不同 ※銀行保留核貸與否之權利 |
辦理房貸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 雙證件:身份證/健保卡
- 收入證明(薪轉存摺近6個月的出入明細及封面)
- 在職證明或是勞保異動明細
- 戶籍謄本
-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 房貸最近一年繳款明細(存摺封面及內頁記錄或繳款收據或銀行對帳單)
辦理房貸的7個步驟:
- 資料審核與調閱聯合徵信。3年內有拒絕往來記錄、3個月內貸款或信用卡延滯30天以上或未繳信用卡最低應繳金額、6個月內有信用卡遭強制停卡、6個月內有退補50萬以上記錄或逾期、查封、呆帳記錄、曾做保人借款有呆帳情況未逾5年者,申請人如有上述情形肯定會被銀行打槍。
- 實際鑑價。一般來說將參考房屋買賣的成交價格來決定可以申貸的金額約5~9成。會看屋況…等等估價要素進行估價。
- 審核:當銀行取得借款人及保證人的基本資料並完成不動產估價後,將進行案件的審核,一般來說,聯徵記錄會查詢你在所有行庫的貸款金額,與過去 6 個月的還款記錄(包含信用卡繳款紀錄),決定貸款案件的准駁與否。
- 確認核貸金額、利息條件,並與貸款人和保人照會。
- 簽約對保。「對保」,就是與銀行簽訂借款契約的意思。
- 房屋設定:對保完成至撥款前,還需要經過抵押權設定的程序,抵押權設定的金額為貸款金額的1.2倍,並強制投保火險與地震險,保費負擔由借款人支付,一年一期直到貸款還清為止。
- 撥款:交易也即將完成囉!抵押權設定完成後,買賣件即可隨時準備撥款,土地融資或轉增貸件再調閱設定完成之謄本給與銀行即可撥款與代償在撥款前,銀行會幫顧客確認是否已為不動產投保火險與地震險,如果已經投保即可隨時準備撥款,如果尚未投保銀行會等投保完成後才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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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合法的貸款公司在撥款前是不會跟你收取任何費用的。合法的貸款公司在對保前是不會需要你的身分證證件的也不需提供存摺培養進出記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