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徵註記(協商註記):一般會註記的原因,大約分為:
- (1) 聯徵註記為債務協商者。
- (2) 債務協商清償未逾3年者。
- (3) 申請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清算)成立,清償完畢,尚未復權者。
- (4) 申請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更生)成立,清償完畢,尚未復權者。
- (5) 聯徵註記為家屬代為清償債註記者。
- (6) 聯徵註記為警示帳戶。
- (7) 聯徵註記為偽冒戶。
- P.S如有以上任一情況,銀行會將之視為負面表列族群。想要再跟銀行借錢,就會被拒絕
聯徵註記的項目
項目 | 定義 | 揭露期限 |
逾期 | 本金、利息累積超過清償期限3個月 | 自清償之日起揭露3年 |
催收 | 逾期超過6個月 | 自清償之日起揭露3年 |
呆帳 | 逾期6個月以上且催收無果 | 自轉銷之日起揭露5年 |
退票紀錄 | 支票被銀行退票 | 自退票日起揭露3年 |
退票註記 | 有退票紀錄且未在時限內申請註銷者 | 自退票日起揭露3年 |
拒絕往來 | 近1年內退票紀錄3次以上 | 自通報日起揭露3年 |
前置協商 | 與最大債權銀行協商 | 履約完成日或提前清償日加1年 |
個別協商 | 與所有債權銀行個別協商 | 至履約完成日或提前清償日止 |
破產紀錄 | 經法院裁定債務人全部資產不足清償債務者 | 自宣告日起揭露10年 |
更生註記 | 與債權銀行協商提出還款方案並經法官核定者 | 自更生方案履行完畢日起註記4年 |
清算紀錄 | 曾清算名下財產並償還給債權人者 | 自開始清算日起揭露10年 |
建議大家在申請貸款前,應先確認自己的聯徵報告中是否有負面的信用紀錄,並注意其註記時間,若想提高貸款過件率,可以等待揭露期限已過,再考慮申貸。